宁波婚纱服务走向规范首份经工商审查的合同在网上公布顾俊
本报讯
宁波市首份通过工商部门备案的婚纱服务合同日前海曙正式出炉,一旦发生纠纷,经营户和消费者均可按照合同更好地为自己维权。 一直以来,婚纱摄影市场的合同大都由婚纱店制订,名称也是五花八门,有的叫“预订单”,有的叫“客户预约单”。这些合同问题很多,比如条款中常出现“定金概不退还”、“贵重物品自行保管,遗失概不负责”、“皮肤过敏概不负责”等经营者的免责条款;明确消费者的违约责任,如“30天内选片取件超时不负责保管”等,而大都不提及经营者自己的违约责任。 前不久,在海曙工商、个私协会及消协的共同牵头之下,宁波春天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的摄影服务合同经过两级工商审查,成为该市婚纱行业首份通过工商审核的规范化合同。这份合同完善了对定金、照片使用权等的规定,明确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各自的违约责任,对违约金也作出了明确规定。据悉,这份合同样本已在海曙工商分局的网站上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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